有三十年歷史的高雄市一德夜市十一月十一日吹熄燈號,被市府經濟發展局勒令停業後,其他未經核准設置於道路上的既有攤集場約有五十七場,所有攤商可說是人人自危,群起抗爭要求生存權的呼聲四起。但卡在法令與居民之間的韓市府兩面不是人,面對這個棘手的市政問題,夜市的去留,經濟發展與居住正義,市府到底選擇站在哪一邊?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解決之道,讓三方都滿意?
一德夜市熄燈引發寒蟬效應
被第一個拿來開刀的一德夜市,約有三百多攤,大多是傳統小吃,加上價位比觀光夜市便宜約兩成,受到在地人與外來客歡迎,通常人潮甚至比六合或瑞豐夜市還多,成為許多高雄人共同的兒時記憶。
但擺攤的大都是做吃的,容易造成污水及衛生問題,再加上人潮一多,難免影響住戶車輛及人員進出。過去都是游走法律邊緣,歷任市長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了怕得罪攤商失了選票,少數居民雖然反對設攤,但通常負責夜市的都是地方角頭,在惡勢力之下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高雄市很多夜市是每星期一天、輪流到各地區擺攤做生意,而且不少在道路邊擺攤。七年前陳菊似終於想要認真解決一德夜市的問題,市議會訂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並附設落日條款,在自治條例施行前,既有存在道路範圍內且未經合併改制前高雄市議會或高雄縣議會同意設置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包括早市、黃昏市場、夜市),應於本自治條例施行之次日起七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置,並經高雄市議會同意後,始得繼續營業。
攤商擔心改變消費者習慣會影響生意,遲遲無法與住戶完成協商,於是就在得過且過的心態下,過一天算一天,繼續營業到落日期限的最後一天,合法化還是連影子都沒有。
一德夜市周邊的住家好不容易等到這一天,眼看攤商還要繼續耍賴,不肯照約定收攤,便群起向市府陳情,要市府執行公權力,依「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讓勞工夜市結束營業。攤商雖然還想做下去,但已浪費七年時間,根本沒有想徹底解決,還是無法取得居民同意,只得黯然收攤。
經發局統整勞工夜市攤商的訴求,包括希望市府在議會修法通過後,可以讓他們繼續在道路上擺攤營業,攤商代表也希望能朝合法方向努力,希望市府能比照勞工公園假日花市,協助攤商轉移至勞工公園設攤。
落日條款未能真正解決問題
其實,陳菊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只是將引爆點向後延而已,而且是延後到她第二屆市長屆滿之後,也就是把燙手山芋丟給繼任者罷了,讓人想不到的是,竟然是以庶民經濟為訴求的韓國瑜接到了,這不只是燙手山芋,而是更具殺傷力的手榴彈。
針對一德夜何去何從,韓市府本來沒有把話說死,態度傾向於另尋地點與就地合法二者擇一,當地居民一聽氣炸了,本來想說落日一到,攤商非走不可,怕市府再給攤商開方便之門,讓延續三十年的噩夢還要繼續下去,於是集結向市府抗議,逼得暫時代理市長職務的葉匡時,趕緊改口說時間一到沒有第二條路,一德夜市確定成為歷史,還加派警力站崗,怕攤商偷偷再回來擺攤。
至於一德夜市原有攤商,一部分移到凱旋路的金鑽夜市,但金鑽生意一向很差,攤商也只是暫時棲身,更多攤商是抱持觀望態度,甚至還是有人不死心,頻頻找議員向市府施壓,希望再多給一點時間取得更多住戶同意。
一德夜市只是冰山的一角,率先引爆的第一顆炸彈。接著十一月十二日違法占用道路營業二十多年的瑞北夜市也面臨收攤,瑞北夜市位於前鎮區永豐路至永祥街間的瑞北路上,全長約一公里,每週三、週六營業屬街道型夜市,現有一百八十多家攤商都是未經核准設置。
所謂「兔死狐悲」,其他夜市看到一德夜市和瑞北夜市的結局,不免心裡也開始忐忑不安起來,於是也來個全高雄夜市大集結,來自林園、前鎮、鳳山、茄萣等區的高雄各夜市攤商上百人,在親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立委候選人吳益政、秦詩雁、敖博勝、李佳玲陪同下,到高市議會向出席本次大會的市政府官員陳情,攤商痛批市府只知道開單取締,根本沒積極輔導,向市府陳情要求生存權。
經發局放寬申請許可者就地合法
夜市的生殺大權,可說完全操在主管單位市府經發局手裡。經發局最新的處理方向有兩個,第一是由攤商組成管理委員會,出面取得夜市旁住家的同意書。根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申請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者,應由設攤範圍內三十家以上之攤販為發起人,首先要取得攤位所緊臨或座落之店家與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之書面同意後,檢具申請書、發起人名冊、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管理規約草案及攤販臨時集中場範圍位置圖,交由主管機關公開閱覽三十日,並將公開閱覽之日期及地點登報周知。
但難就難在經發局嚴格要求必須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三者均同意方可。攤商指出,市府說如果要繼續設攤,要先取得夜市範圍內所有居民同意書,包括店家與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難度非常高,根本做不到,等於逼他們停業,要斷他們的生路。
但現在經發局悄悄網開一面,重新解釋條文說只要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三者其中之一同意即可,難度立刻降低許多,也讓原本認為無望的攤商再度燃起希望。經發局硬性規定必須獲得所有居民同意才能同意繼續營業,現在也放寬到只要取得過半數以上比例,最好可以達到八成以上即可,也就是說出具同意的住戶前可以擺攤,未出具者便不能擺攤。
市府研議釋出公地提供設攤
第二個方向是由市府釋出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將非法在馬路擺攤的業者全部集中管理。依「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主管機關(經發局)得會同市府有關機關,於都市計畫市場用地規劃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自然人、法人或團體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本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或非都市土地甲、乙、丙種建築用地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
自治條例施行前,既有存在道路範圍外且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攤販臨時集中場,應自自治條例施行之次日起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置。但因為臨時攤販集中場通常離原有的夜市有點距離,攤商擔心改變消費者多年習慣,生意也會跟著變差,以致轉換營業地點的意願不高,遲遲無法完成協商。
至於警察局的立場則比較硬,表示依法行政,在夜市取得合法經營權之前,只要有人提出檢舉,警方就必須到場開單,否則可能被民眾控告凟職。一德夜市停業後,其他夜市陸續出現警方頻繁開單取締,過去頂多是開幾張意思意思,現在則是一個晚上紅單開下來有四十五張之多,一張紅單一千兩百元,就算夜市攤商大家平均分攤,一人也要好幾百元,事實上現在夜市生意沒以前好,付了罰單根本就血本無歸了。
擺攤一晚做白工還要倒貼,讓攤商感到相當困擾,生活壓力也變大,直呼都快活不下去了,對警方的強勢取締並不諒解,認為太不講人情,同時也希望已開的紅單能收回。警方大多以佔用道路的理由開出交通違規罰單,對於攤商要求警方收回紅單表示愛莫能助,開出去的紅單不可能銷掉。
高市議會提案延長落日條款
高雄市議會國民黨籍議員已提案修正攤販管理條例,計畫將落日條款再延半年至明年五月三十一日,讓攤販有機會就地合法,形同是落日之後的「餘暉條款」,事實上這也不能解決問題,只是再把手榴彈引爆時間再向後延半年而已,其用意是為攤商再爭取一點時間,盼攤商在這半年內加強與居民溝通協調,加快腳步完成蒐集住戶同意書的工作,依法提出申請設置攤集場,前提是必須不影響交通、公共安全及居民生活品質,在此情況下,經發局樂見夜市帶給地方繁榮發展,並承諾將邀請相關機關研議辦理後儘速協助攤商後續事宜。
根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依規定申請設置攤販臨時集中場,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及設置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置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工程計畫:包含設置位置圖、攤位配置圖、攤位數量、停車場、排水系統及廁所等設施設備配置圖;二、組織計畫:管理委員會之設置及運作;三、營運計畫:包含財務計畫、經營計畫、場地管理收費辦法;四、環境維護計畫:包含空氣污染防制、廢棄物回收及清理、污水處理及噪音管制等。
另「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自治條例施行前,經合併改制前高雄市議會或高雄縣議會同意設置於道路範圍內之攤販臨時集中場,仍得繼續營業;其設置地點、設攤範圍及攤位數量不得變更、擴張或增加,並不得侵害週遭商店或鄰接土地之使用。但本自治條例施行後二年內,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設攤路段之延伸。前項攤販臨時集中場之遷移或撤銷,應經高雄市議會同意後,始得為之;其擴張或減縮經核准後,送高雄市議會備查。
其他四都非法夜市管理現況
其實,非法夜市並非僅是高雄市的問題,而是全台灣的問題。高雄縣市合併後制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但高市府輔導攤商態度消極,並未輔導攤商轉移至合法攤集場,而是抱著讓攤商「自生自滅」的心態,落日條款生效後便積極關閉「非法」夜市,造成攤商集結向市府抗議。
而同期合併升格的台中、台南雖也制訂相關法令,但執行時發現問題,尤其有歷史淵源、攤商數量多、影響層面大的夜市,無法說廢止就廢止,像台中逢甲夜市攤商就在今年落日條款到期後,再延長三年緩衝期至二○二二年,研擬修法來爭取攤商與當地居民的共識。
台南市政府市場處指出,二○一三年七月修訂「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並未把住戶多少同意比例原則納入合法標準之一,而是針對土地使用、交安、環境、商業行為等相關局處的規定辦理,先給集合攤商三年緩衝期,二○一六年起採聯合稽核與輔導合法並行,即發現違規便開罰,及協助業者填寫計畫書,完成相關法令規定,不會強制關閉。
至於同樣升格直轄市、但沒有合併問題的新北市與桃園市,情況相對單純。新北市經發局表示,新北市自二○一○年升格以來,由於「新北市集中攤販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仍未過關,仍維持以「新北市集中攤販管理辦法」來管理夜市,而在該辦法通過之前的夜市,目前均維持現況,沒有夜市因辦法通過而被消滅,反倒是有夜市自己經營不善而關門,包括樹林花園夜市與板橋文創夜市等。
桃園市經發局表示,升格前有「桃園縣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升格後重新修訂為「桃園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但並沒有像高雄訂有落日條款,也沒有發生攤販抗議事件。【臺灣公論報記者崔家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