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得來不易,任何公務人員都要珍惜公帑,想方設法令資源用得其所,杜絕浪費。審計報告跟進工作的目標,是為探討審計對象部門是否已制訂措施,對問題作出改善,促使其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之處,以提升相關工作效益及確保善用公帑。
審計署促澳基會嚴謹監督
審計署近日公佈《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提及《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等項目,因改善結果相當不理想,需另外進行獨立跟進。
審計署曾於二○一二年六月公佈《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審計報告,對資助審批、發放及跟進監督方面的審計發現提出了審計意見及建議。但結果顯示,由二○一二年六月公佈審計報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相關工作的改善情況未如理想,包括「對受資助者提交活動報告義務的監督及對違反者的處分」及「資助款項發放後的跟進和監督」。
由於澳門基金會每年向社團發放的資助款項由二○一二年的八點五五億澳門元上升至二○一八年的二十二點二二億澳門元,上升幅度顯著,而資助款項是否運用得宜需視乎基金會是否執行嚴謹的監督。
逾期交報告鮮有聽證處罰
審計結果指出,澳門基金會在二○一四年加入的聽證程序並不完善二○一五年至二○一八年每年約兩成的受資助者沒有按時提交報告,四年逾期個案合共有七百八十八宗,涉及金額高達二十點九一億澳門元,即使部分資助的逾期提交報告天數顯著,但澳門基金會極少開展聽證程序,而且對全部逾期個案均沒有依例作出處罰。
澳基會為改善這失衡情況,已於去年二月制定啟動聽證程序的時點,並嚴格執行《資助審批內部條例》,即在受資助項目完成後九十天,仍未收到受資助者提交的報告,澳基會將立刻啟動聽證程序。對於未及時履行提交報告義務且無合理解釋的受資助者,澳基會將向其追回所有發放的資助,同時將其列入凍結名單,二年內不接受其申請。到目前為止,澳基會已對四十七宗個案開展聽證程序,其中三宗被列入凍結名單。
賬目未達嚴格審計效果
在「資助款項發放後的跟進和監督」方面,由於仍在研究制訂相關的審計標準,澳基會自二○一二年六月審計報告公佈後至二○一九年八月,仍沒有聘請核數師對受資助活動的賬目進行審計。基金會從二○一五年六月推新監管措施,鼓勵獲大額資助者自行聘請核數師進行審計及抽查獲小額資助者的收支單據。但因屬鼓勵性質不具約束性,故最近四年存在審查比率低而且不全面的問題,同時,遠遠達不到嚴格審計的效果。
對此,雖然澳基會一直努力建設有關監管制度,自二○一三年起,曾先後聽取財政局及會計專業團體的意見,逐步推出規範申報、制定大額資助財務管理指引,鼓勵受資助者提交第三方的核數報告,但尚未完全達至目標。為進一步完善賬目監管制度的建設,特別是對大額資助的監管,由二○二○年起批出的超過五十萬元的資助,澳基會將要求受資助者按照澳基會的規範,提交經註冊會計師或核數師編製的財務報告,並會在聽取會計業界對具體審查範圍及準則的專業意見後,落實聘請核數師對五十萬元以上的資助項目進行第三方審查。對於五十萬元以下的資助,澳基會將按照現行的「抽單審查」模式進行審查,保證資助款的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