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台大前校長涉及學術抄襲的爭議,那位前校長自認委屈不尋求連任,但是教育部以對各校的獎補助款要脅,迫使學界必須學習「學術倫理」;並列入教師評鑑項目,闖禍頭子不用上這種課,卻驅趕大學教師如同羊群入欄,折辱天下不剽不竊的文人士子。
民進黨幾位立委對於台大新獲薦選的校長於日前召開記者會,公開指責準校長抄襲研究生論文,台大調查結果認定是烏龍爆料,既沒有抄襲的事實,也無利益迴避的問題。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在總預算協商中提出主決議,要教育部「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釐清疑義,否則不得進行後續聘任作業」。最後證實為含血噴人,在學界不齒、媒體撻伐下,民進黨團不得不撤案。
教授在外兼職獨董,須獲教評會事先同意,學校焉有不知之理;其同意校外兼職的事實尚且發生在遴選作業之前,當選後又已請辭該兼職。又所謂抄襲者,該校的學術倫理委員會認定:本件系爭論文僅是於研究過程中所呈現的暫時研究成果,非屬本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之規範或處理對象,故決議「不予立案調查」。
干擾台大校長遴選已損及大學自主,校園無法回歸平靜,這是師生和國家全體的損失。該校在遴選委員會正式進入資格審查前,均經教育部及科技部函覆該準校長並未有違反學術倫理事項在案。但是,經過這番折騰,儘管台大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已再一次釐清薦選人符合擔任新校長的資格,何時能上任卻變成仍不知道了。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說必須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來決定,不是「校方」說了算。並「建議」台大重開一次遴選委員會議,將調查資料逐一確認,沒問題就會聘任。這種說法如果能夠成立,本來資格就沒問題的人,只要遇到潑糞政客一次誣指,就要由遴選委員會重來一遍。依此類推,難道只要被潑糞一次,就要再重開一次,沒完沒了?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不是「校方」,所以包括「符合校長資格」之確認的、受益的行政處分等遴選程序中所為之任何處分均係以獨立的「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名義送達被處分人,不是以「台大」的名義對外行文?「符合資格」之原決議既未遭廢棄變更,行政處分自有其構成要件效力、確認效力、持續力與信賴保護,焉可另為重覆處分?一個前校長的抄襲爭議,教育部的對應是,放過他,讓清白的其他師生去上學術倫理課;一個準校長被潑糞,教育部的對應是,絆住他,讓程序繼續耗損學校的聲望。我們真心希望台灣好,不要在黨同伐異中迷失了台灣的未來。【臺灣公論報 蘇嘉宏博士/輔英科技大學保健營養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