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廿八日,大陸發布實施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而言之,這些許多的措施就是台灣人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這份「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文件,下發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台辦、發展改革委,也就是在地方層級仍以地方台辦、發改委做為行政主體,落實推動該文件所提出的諸多措施,這不是黨內的文件,在大陸地區是屬於中央行政法規,各個省市必須予以一體遵行。
這份文件可以說是符合現實需求,在「分享機遇、同等待遇」的法規意旨下,先在「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等領域逐步落實,而且已經成為一個繼續發展的事實。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的主軸是「同等待遇」,主要在於台資企業層面的稅務減免、投資項目放寬;個人層面的則表現在大陸證照報考資格取得、台灣證照直接採認、科研成果併計等「行政壁壘」的泯除。
這份文件是大陸單方面未經兩岸協商,富於自信,主動對台灣人民所釋放的善意,這對於「兩岸一體化」的進程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策,也是「兩岸關係法制化」之落實開端,未來類似的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區際法律衝突」的「適用」法令,將會以程序法規的面貌持續出臺保障台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之權益,不會僅此而已。
「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領域也是將持續擴大到社會階層由下而上流動的應考試服公職的領域,盧麗安女士在大陸地區的政治陞遷不會是只是單一個案,從個案到未來會逐步擴大面向,然一旦成為現實,有了政治參與自然就有培養政治忠誠的空間,大陸一時之間還謹守在「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領域,只能讓民進黨執政當局稍緩一口氣。
對於這些措施,台灣地區除了執政黨、獨派政學界「憂慮」而囁嚅其詞之外,看不出能有甚麼作為?近日專致於「卡管」,處處勇於內鬥,人人怯於公戰,面對日甚一 日的兩岸人才培育與吸納之嚴酷市場競 爭,無所作為。百姓看在眼裡,自有抉擇。
「一國」與「兩制」是有機結合的,「兩制」之間必須要有制度接軌的過渡性、程式性設計與安排,才有可能實質地成為「一國」;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就業、就學、生活經常會遭遇到兩岸「制度落差」、「條件(資格)不符」的行政壁壘,藉由這些關稅與法令障礙的逐步夷平,台灣地區人民可以自由選擇在大陸地區實現中國夢,效應還會溢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領域之外,未來的「磁吸現象」必定是難以估量的。【臺灣公論報】(蘇嘉宏博士/輔英科技大學保健營養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