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在台灣政治性濃厚的二二八當天,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公告三十一項惠台政策。這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了中共中央相關的廿九個機構,大規模出台的惠台措施。
基本上,三十一項惠台措施,相關文化、社團,乃至於台商、教師、學生方面的條款,多是當時已簽訂但無法實施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甚至是ECFA後續想推展的相關內容。不過,ECFA和服貿協議是涉及雙方互惠交流,可是三十一項惠台措施則是兩岸官方溝通因為九二共識爭議而中斷,大陸主要依據「以我為主,操之在我」的概念,提出吸引台灣民眾前往大陸發展的措施。
惠台措施公布後的《遠見雜誌》民調結果顯示,十八至廿九歲的年輕人、所謂「天然獨」世代,十年前認為大陸對台不友善的比例超過五成,但十年後下降至四成以下,成為所有年齡層中最低的,友善占比也增加五個百分點,都是所有年齡層中最高,顯示年輕世代對大陸看法已大不同。其中願不願意去中國大陸包括投資、工作、或求學?願意的為四十一點七%,不願意的為四十七點四%,遠見在一個半月前的「二○一八台灣民心動向調查」還成長五點一%,有近六成的年輕人願意赴大陸。
縱使是被視為親綠智庫的「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結果都顯示,雖有四十一點九%民眾同意惠台措施是中共統戰花招,但更有三成的人正面看待。年紀越輕正面反應的比例越高,廿至廿四歲的人有四成覺得那是中共的善意行為,教育程度愈高的人有較正面的解讀。
因此台灣的政府也承受莫大壓力,除了強調三十一項措施是「對台」不是「惠台」外,稍後趕快整合各部會,提出四大方向,包括優化就學就業強化留才攬才、維持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優勢、深化資本市場、強化文化影視產業;以及八大策略,也就是提升學研人才獎勵、強化新創發展動能、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強化產業創新升級、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總而言之,在全球化的人員、資訊等積極流通時代,政府必須能真正彰顯治理能力,落實造福人民的政策舉措,否則如春秋時代管仲的《管子•禁藏》所言,「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尤其當青年面臨新的變遷環境,學習、就業、創業愈來愈不容易的處境下,政府更應該拿出正確有效的施政方針與內涵,為當代與下一代的人民開創光明未來,才有資格與能力得到人民的愛戴。【臺灣公論報】(黃清賢/國民黨前主席特別顧問兼大陸事務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