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融合發展的理論與實務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兩岸關係南開大學研究基地研究員、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大陸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黃清賢
一、前言
兩岸關係在2016年5月之後,制度性溝通管道中斷;加上美國因素積極介入台海,更讓兩岸動盪風險增加。雖然2018年11月的台灣九合一選舉,由於國民黨大勝,使得藍營地方政府與大陸的關係有正向發展契機,但是民進黨卻可能走回擁抱台獨基本教義派的老路,加大兩岸之間的緊張關係。
為了讓兩岸關係有機會重回和平發展的穩定狀態,本文擬從兩岸融合發展的角度,探討相關理論,以及其應用在兩岸的實務,希望透過如此的研究途徑,尋找出為兩岸人民開創福祉的正確方向。
二、融合發展的理論
融合(Integration)是「成功加入不同群體或與之混合的行動或過程」,或是「以有效的方式結合兩件或兩件以上東西的行動或過程」,[1]發展(Development)則是「某人或某事成長或變化,同時變得更先進的過程」,[2]因此兩岸融合發展的文字意義,應該是兩岸有效的結合在一起,而且這個結合不論是台灣加入大陸,或大陸加入台灣的混合過程,結果都應該是讓兩岸成長得更先進;這也是一個動態的辯證過程,是一直往前進步的成功結合過程。
在兩岸互動過程中,融合是為了往前發展,發展則是融合後應該產生的效果,所以融合是充分條件;辯證的觀點而言,發展有助於融合的推動,融合亦彰顯發展的價值,所以融合也是必要條件,因此本文針對兩岸互動充要條件的融合進行探討。
事實上,以兩岸自1949年分離近70年,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之下,融合應著重人民之間的心靈契合,而這又以社會融合的理論,較能貼切說明人與人的心靈距離拉近。
在社會融合理論中,同化論(Assimilation)、多元文化論(Pluralism or Multi Culturalism)、區隔融合論(Segmented Assimilation)被認為是三個重要理論。[3]
其中,同化論是傳統的社會融合理論,由Robert Park和Ernest Burgess在1921年,[4]以及Robert Park在1928年提出,他們將社會理念發展成為學術理論,[5]Milton Gordon接著在1964年進一步發展理論。[6]他們認為移民進到遷居地區,會以中產階級(Middle Class)或主流社會(Main Stream of Society)為目標,努力融合進入遷居地區的社會中;同化是一個漸進、不可逆的社會過程,移民族群的融合經歷四個階段,包括相遇(Contact)、競爭(Competition)、適應(Accommodation),以及融合(Assimilation)等。[7]
至於多元文化論、區隔融合論,則是非傳統的社會融合理論,前者如Horace Kallen在1956年的著作,[8]後者如Won Hurh和Kwang Kim在1984年的著作;[9]其與傳統融合理論的主要差異,在於遷入者不一定以中產階級為融合標竿,融合具有多元性或是區隔性的特質。
非傳統的社會融合理論中,Herbert Gans對直線型融合(Straight Line Assimilation)修正,強調不能忽視移民的主體性,提出曲線型融合(Bumpy Line Assimilation),認為特別是第二代以後的移民,將會根據社會環境的變遷,發展出多元的社會適應方式。[10]
Alejandro Portes和Min Zhou繼續分析上述的同化形式,包括了三種不同的模式,一是摒棄原族裔文化而融入移居地主流社會的中上層,二是摒棄原族裔文化而融入移居地邊緣社會的底層,第三則是選擇性的同化,並利用本族裔資源和文化優勢融入移居地的主流社會等。[11]
這種分析認為移民會從主客觀的角度考量,本身的條件適合融入移居地的中上層或底層,不一定向主流社會的中上層靠攏,也可能會運用本身優勢以選擇性的融入主流社會;或者一開始進入底層邊緣社會,後續透過努力等方法向上層社會流動。
分析社會融合的程度,Milton Gordon從七個層面加以觀察:包括文化或行為的同化(Acculturation),不僅是語言部份,還有情緒表達與個人價值觀;社會結構的相互滲入或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亦即與當地生活圈交往,結構融合同化,所以結構融合可謂是融合程度的重要指標;其他包括了族群通婚或婚姻同化(Amalgamation)、族群意識或身份認同的同化(Identification Assimilation)、族群意識偏見的消除(Absence of Prejudice)、族群之間經濟、就業、教育等領域歧視行為的消除(Absence of Discrimination)、公民事務的同化(Civic Assimilation)。
另外,John Goldlust和Anthony Richmond提出了七種評估社會融合的標準,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其中的客觀層面,包含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四大類,主觀層面則指社會心理層面,涉及認同、主觀內化、滿意程度等三大類。[12]
具體而言,融合的客觀層面主要是指:
- 經濟:移民從事的行業和職業,收入和消費等。
- 文化:語言的學習,以及移民和移居地之間,文化產品和文化象徵性的互換,從飲食習慣的轉變,到宗教或道德信念的轉變。
- 社會:初級關係的形成,以及在各類正式組織中的參與程度。
- 政治: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獲得與有效執行,還有代表著移民、少數群體特殊利益的組織形成。
至於融合的主觀方面,主要指自我意識的轉變,對於移居地態度以及價值的接受與內化,對於移民後生活的滿意程度。
綜上所述,同化觀點的融合論,就是歷經相遇、競爭、適應、融合,一種漸進、不可逆的社會過程;移民想要努力融合,進入遷居地區的中產階級或主流社會。相對而言,多元觀點的融合論,則是移民可能融入遷居地的中上層主流社會,也可能融入遷居地的底層邊緣社會,或是利用原有優勢的選擇性融入遷居地的主流社會。
在社會融合的程度方面,包括價值文化、生活結構、族群通婚、族群認同、偏見消除、歧視消除、公民事務等七個層面;也可分為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的客觀層面,以及認同意識、價值內化、對於生活滿意程度的主觀層面融合。
因此,兩岸若要融合發展,除了需要成長得更先進的發展外,更需要心靈契合的人民融合;其中歷經相遇、競爭、適應、融合,一種漸進、不可逆的社會過程,相關措施可以從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層面著手,進行價值文化、生活結構、消除偏見與歧視、族群通婚與認同、公民事務的同化,達到認同感內化、對生活滿意的融合。
三、融合發展的實務
中國大陸近年來積極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代表性的政策可謂是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了29個機構,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31項惠台政策。
措施前言提及,「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這就是融合發展思維的具體實現。
回顧歷史,這類融合發展思維的惠台措施並非首次出現。以2018年公佈的惠台31項措施的方向看來,與強調民間性的海峽論壇相近,從該論壇發布的惠台措施即可看出相關政策變遷。
2009年的第一屆論壇,時任國台辦主任的王毅,就曾經宣佈了8項的惠台政策:(一)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二)擴大對台產品採購;(三)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市場並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四)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五)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六)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七)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平臺建設;(八)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13]
到了2013年的第五屆論壇大會上,時任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等人,也發布31項對台惠民政策措施,內容涉及兩岸人員往來、赴台旅遊、就業、基層調解、文化交流、版權交易、兩岸直航、台企融資等多個領域,主要包括:(一)新增授權11個省區市公安機關為在當地的台灣居民換發、補發5年有效臺胞證等;(二)開放13個城市作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試點城市;(三)增加向台灣居民開放10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四)擬就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發布司法解釋;(五)新設立11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六)設立首批10家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基地;(七)同意福建省設立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開展「加強國產網路遊戲屬地管理試點」等;(八)積極促進兩岸郵輪運輸經濟發展、支援兩岸客貨滾裝輪運輸發展等;(九)福建省向臺北市立動物園贈送三隻自繁小熊貓、開展臺資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在漳州設立海峽兩岸新型農民交流培訓基地等7項政策措施。[14]
至於台灣再次政黨輪替的2016年第八屆論壇大會上,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指出:(一)大陸將不斷完善政策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二)積極支持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三)熱忱歡迎廣大台灣青年來大陸施展抱負,為他們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交流搭建更多平臺;(四)同時鼓勵開展兩岸科技研發合作,深化兩岸學術交流;(五)高度重視台灣同胞提出的希望在大陸出行更便捷的建議,將盡快出臺實施辦法。[15]對於上述措施,台灣有媒體表示,由於民進黨上臺執政,所以此次海峽論壇已沒有新的具體惠台措施。
因此在台灣有觀點認為,從2009年開始舉辦的海峽論壇,年年都有經貿領域的經濟「讓利」,也就是基於「讓台灣人民分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紅利」;但從2016的第八屆海峽論壇起,到台灣的經濟上「讓利」已基本消失,改以頒布吸引台灣民眾西進大陸的「便民」政策,推動「體驗式交流」;中國大陸續以「去」的便利、「行」的便利、「住」的便利,促進台灣民間與大陸的實質關聯和情感。[16]
縱使如此,在2018年公佈的惠台31項措施,皆是希望兩岸融合發展的條款,其中的明顯例子如下:
1.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畫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
5.台資企業可公平參與政府採購。
7.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
9.台資農業企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
13.台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4.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畫」。
15.台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專案。
18.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
22.鼓勵台灣同胞加入大陸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
27.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執業註冊。
29.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 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30.鼓勵台灣教師來大陸高校任教,其在台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
除此之外,各地方也紛紛配合中央31條,提出相對應的惠台措施,例如廈門60條、上海55條、福建66條、寧波80條、天津52條、浙江76條、湖北62條、杭州60條、深圳99條、廣東48條、廣州60條、廣西80條、南京75條、江西60條、福州68條、山東56條、重慶58條、四川70條、珠海52條、江蘇76條、陝西60條、貴州64條、遼寧52條、安徽55條、北京55條…實施辦法,顯示各地在融合發展的政策上,積極實踐中央政策的舉措。
以直轄市天津在7月4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津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52條為例,通過大調研,提出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惠台措施;從經濟交流合作、社會文化交流合作、學習實習就業創業、生活福利等四方面,除了原有中央31條內容外,還加碼「推進津台冷鏈物流試點,對台資冷鏈項目與大陸企業給予同等政策支持」、「台灣地區知識產權在天津轉化,可以按照《天津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參照執行天津知識產權激勵政策」、「高校畢業的台灣學生來津創業,憑天津市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可享受本地高校畢業生同等優惠政策」、「在津居住滿一年的台灣同胞在本市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購房資格、按揭貸款等方面享受與天津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等。
不僅如此,中國大陸國務院繼8月3日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後,更在8月16日進一步公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21條,在既有出入境用的臺胞證之外,9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者,不需放棄台灣戶籍、擁有大陸戶籍就可申請大陸居住證,採取與大陸身分證相同的18碼,與大陸民眾享受同等待遇。
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3條件之一的台灣居民,可持臺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經20個工作天發放的居住證,具備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就業、衛生、文化…等6項服務,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等9項便利。
由此觀之,一系列推出的惠台政策,確實可看到大陸在融合發展政策的努力,而且隨著時空環境演變,動態調整內容,以符合大陸推動此案的預期效果。
這些政策包括從擴大對台產品採購、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等,因應2008年後兩岸大交流的惠及台灣當地民眾政策;到增加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支持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再到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與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畫」、發放大陸居住證…等,逐漸滿足前往大陸發展的台灣民眾需求政策。
大陸對於融合發展政策的開展,都有讓兩岸結合後成長得更先進的動機,而且成長的方向需要符合大陸的期待,所以相對於被動、持保留態度的台灣,大陸不但是「推動」,而且是積極主導「推進」融合發展。
四、結論
2018年的台灣九合一大選結果,雖然是支持九二共識的國民黨大勝,存在台獨黨綱的民進黨潰敗,但卻不代表兩岸之間的認同拉近;大概多是兩岸關係影響的經濟選民,對執政黨施政能力的極度不滿,所以投出死當民進黨期中考的選舉結果。
因此,若要兩岸和平發展可以穩定推進,讓兩岸成長得更先進的融合發展政策必須要夯實前進,也就是在目前提出的惠台政策基礎上,讓兩岸人民歷經相遇、競爭、適應、融合,一種漸進、不可逆的社會過程時,從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層面著手,進行價值文化、生活結構、消除偏見與歧視、族群通婚與認同、公民事務的同化,達到認同感內化、對生活滿意的融合,則兩岸人民將可真正的心靈契合,一起攜手共創嚮往的美好生活。
[1] Integration, Cambridge Dictionary,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integration#dataset-cald4, Nov. 20, 2018.
[2] Development, Cambridge Dictionary,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development, Nov. 20, 2018.
[3] 周皓,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的測量及理論思考,《人口研究》,第36卷,第3期,2012年5月,頁28-30。
[4] Robert Ezra Park and Ernest W. Burgess,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1.
[5] Robert Ezra Park, 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No.6, 1928, pp.881-893.
[6] Milton Myron Gordon,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7] 周飛帆,社會融合視角下的城市新移民研究:文獻綜述和思考,《國際教養學研究》,第1卷,2017年3月,頁44。
[8] Horace M. Kallen, Cultural Pluralism and the American Idea: An Essay in Social Philosophy,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56.
[9] Won Moo Hurh and Kwang Chung Kim, Adhesive Sociocultural Adaptation of Korean Immigrants in the US: An Alternative Strategy of Minority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84, pp.188-216.
[10] Herbert J Gans, Second Generation Declines: Scenarios for the Economic and Ethnic Futures of the Post 1965 American Immigrants, 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 No. 2, 1992, pp.173-192.
[11] Alejandro Portes and Min Zhou, The New Second Generation: Segmented Assimilation and its Variants,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No.1, 1993, pp.74-96.
[12] John Goldlust and Anthony H. Richmond, A Multivariate Model of Immigrant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74, pp. 193-225.
[13] 兩岸攜手禦危機 國台辦宣佈八項惠台新政策,海峽論壇官方網站,2009年5月17日,http://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fb1/201005/t20100520_1379332.htm。
[14] 大陸宣佈31項對台惠民新政策措施,源自「中國台灣網」,海峽論壇官方網站,2013年6月17日,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issuefive/201306/t20130617_4330424.htm。
[15] 俞正聲在第八屆海峽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源自「中國台灣網」,人民網,2016年6月14日,http://tw.people.com.cn/BIG5/n1/2016/0614/c14657-28444677.html。
[16] 陳子昂、何心宇,「2017年第9屆海峽論壇」:惠台政策觀察,《展望與探索》,第15卷,第7期,2017年7月,頁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