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推動脫歐的始作俑者,前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正推出回憶錄,記載其從政生涯的重大事蹟,而以《鄭重聲明》(For The Record,暫譯)為其書名,顯見「聲明」對於政府及政治人物的重要性。
國內最近有幾份由法院與法官發布的聲明,因為事關重大,應該都屬「鄭重聲明」,我們來檢視這幾份聲明,看看「能聽嗎?」
第一份是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過去擔任庭長、院長期間,涉嫌接受頻繁招待,有違反法官倫理,司法院人審會將研處,石木欽搶在司法院人審會討論前請辭獲准;並對外發聲明,自稱「不能見容於當道,成為鬥爭下的犧牲品」。
身為懲處全國公務員行政責任的最高司法機構的首長,卻被查出行為違反行政倫理規範而下台丟官,實在是夠諷刺,連帶也扯出公懲會不久前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處以「申誡」,是否「正人不正己」之譏。
石木欽在綠色執政下,因顏色正確,為「當道」不次拔擢,平步青雲,佔有如此重要的司法職位,卻將個人因操守而丟官的責任推給「不能見容於當道」,能聽嗎?此一聲明,不待輿論反批,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反駁說不知他何所指?
第二份聲明,是因為石木欽丟官的重要事證是與台南紡織龍頭佳和集團第二代接班人翁茂鍾過從甚密,十多年來酬酢餐敘至少超過七十次,而湊巧翁茂鍾炒股案歷經一、二審都被依證交法判刑八年,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卻輕判為四個月,可易科罰金定讞。媒體將一審台中地院、二審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所有承審法官的名單全部列出,由社會大眾進行變相的「公審」或「觀審」。
因為有強烈的弦外之音,台中高分院特別發布聲明澄清外界質疑,稱「本院承辦之合議庭成員完全依卷附調查所得證據,而為判決,審理期間並未受到任何外力不當干涉。」
如此的聲明,能杜悠悠之口嗎?「能聽嗎?」
第三份聲明,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資深媒體人王健壯投書媒體刊出《這麼多奇奇怪怪的司法作為》,細數司法界的怪現象。民進黨大老施明德深有同感而回應,以自己親身經歷現身說法,提到他與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的誹謗官司一審時,碰到一位叫呂政燁的法官,竟然在庭上公然宣稱「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
面對這麼嚴重的政治色彩介入司法,台北地院當然發布聲明澄清,「再次調閱開庭錄音查明,承審法官勸諭和解時,並無施明德先生臉書所述之言論。」既然是重聽錄音帶,當然假不了,應該可以還法官清白。可是,施明德以當事人親耳聽到的證人身份,再次質疑台北地院重聽判讀時,逐字比對,檢查是否有出現施明德臉書上所Po的那十九個字,採取嚴格的證據法則,只要有幾個字出入,就是「法官無語」,法官根本沒有說,而不是完整的語義判讀。
司法就是這樣秉公執法的?這樣的聲明,「能聽嗎?」【臺灣公論報記者王精誠/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