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日前同意港澳導遊、領隊可在該區執業,目前已收到培訓申請表506份。首批人員「十一」黃金周可到崗。對持該區專用導遊證在此執業的港澳人員,每年度可申請獎金最高3萬元。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聯合印發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取得香港、澳門導遊證或領隊證的港澳居民,均可申請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港澳導遊及領隊換證,需經過「申請—受理及審核—培訓—認證—換證」五個步驟。
為期3天的首期培訓規模為30人,有16個課時理論培訓及8個課時橫琴實訓,培訓期間還將為港澳導遊及領隊對接橫琴旅行社,搭建業務合作平臺,培訓結束當天有望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屆時第一批港澳導遊、領隊將於「十一」黃金周在橫琴開始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