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臨近地區疫情以及早前澳門有水客染疫,為了消除居民擔憂及堵塞防疫漏洞,澳門推出新的防疫措施,針對水客常見身份及「走水」活動模式,規定持探親證人士一日內經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達三次及以上,每次入境須即時送去付費強檢,直至核檢結果出爐才能重新入境。另外,為杜絕因水客流動而產生的病毒傳播風險,海關及警方近日持續加強協作,其中海關搗破一個位於北區的水客散貨點,緝獲共八千件貨物,估值約四百一十五萬澳門元,並依法對三名涉案人士進行調查及起訴。
一天入境次數超過三次即須檢測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作出公告,由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零時起,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注的人士,一天內,以當日凌晨零時至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計,在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次數共達三次或以上者,不論其所持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採樣時間為何,均須在每次入境時即時付費接受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並等候至出結果時方可入境。
受措施影響的人士,將被送往指定地點接受檢測,並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過程或需時十二個小時,請服從現場人員的指示及安排。如上述入境人士拒絕接受有關要求,可被依法拒絕入境。
治安警察局一直密切關注通關人士之出入境情況,持續高度關注和加強入境審查,特別針對出入境次數異常之人士。倘發現非居民懷疑從事水客活動,經調查顯示明顯偏離入境目的者,將依法開展相關禁止入境程序;倘為本澳居民,則會將個案移交澳門海關根據相關法律跟進處理。
治安警察局再次向所有通關人士作出呼籲,為了減低疫情傳播風險,如非必要應減少出入境,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個人防護;此外,不要從事與出入境目的不符或違反本澳法律之行為,否則會被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水客以螞蟻搬家的方式規避監管
澳門海關及治安警察局一直嚴格執行特區政府的防疫政策,因應近期鄰近地區的疫情變化,近日持續加強協作,在關閘一帶全面開展整治打擊水客行動。為有效遏止水客活動,守護好本澳的防疫前線,海關派員連日監察懷疑與水客活動有關的店舖,經滙總及分析相關情報後,鎖定一個位於北區工廈的散貨點,於十日下午採取行動,在現場緝獲大批美妝產品共八千件,估值約四百一十五萬澳門元。經調查後,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場所負責人涉嫌非法聘用人員,將上述貨物以「螞蟻搬家」形式分批運送出境,規避粵澳兩地海關的監管。為減低新冠病毒的傳播風險,海關執行防疫指引,已對涉案貨物進行全面消毒程序。
行動期間,海關發現該水客團夥具備較強的反監控能力,派人在案發現場出入口把風,並透過聊天軟件攬收會員及進行網上支付,取貨人士亦需掃描二維碼才可進入工廈單位。此外,單位內分間為多個細小房間,形成類似商場的佈局,現場環境錯綜複雜,增加海關監察及打擊難度。
上述涉案人士為兩男一女,均為內地居民,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分別對一名場所相關責任人、一名現場負責人及一名水客作出起訴,一經判罰,最高可被科處五萬澳門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針對水客海關保持高度打擊態勢
經海關調查,該名現場負責人及水客分別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涉嫌違反《禁止非法工作規章》及《聘用外地僱員法》,已提起筆錄交勞工事務局跟進;由於上述現場負責人涉嫌在沒有獲得相關許可而從事自身利益活動的情況,故治安警察局已對其開展禁止入境程序;而另一名涉嫌違法的外地僱員,該局亦已依法開展廢止其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及禁止入境程序。此外,該局於近期,再向十名入境後所作行為明顯偏離入境目的之內地居民,依法開展禁止入境程序。另外,鑒於工廈現場被分間為多個房間,以及涉案場所未能出示營業許可證明文件,海關通報工務部門及財政局跟進。
針對水客活動,海關始終保持高度的打擊態勢,不斷優化情報收集及分析工作,並因應水客活動形勢的變化,動態調整行動策略及模式,與治安警察局及相關部門持續開展針對性的整治打擊行動,合力全面擠壓水客活動的生存空間。同時,治安警察局亦會持續關注非居民異常出入境情況,並對當中經調查發現之不規則情況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另外,澳門海關會透過與內地海關及相關執法部門合作,針對源頭、運送鏈、倉庫及散貨點等開展全鏈條的執法行動,對有組織的不法水客活動予以嚴厲打擊。
海關及治安警察局呼籲,現時鄰近地區疫情緊張,任何人士都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從事水客相關活動,加重防疫負擔,構成防疫風險。市民如發現水客活動相關違法行為,可透過海關熱線、傳真或電郵向海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