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暖化引起的全球氣候變異,以及石化資源終有枯竭之日,讓節能省碳、尋找新能源成為各國政府、國際組織重視的產業發展重點,期望能夠尋找、發現符合經濟、環保、安全的能源。在所有替代能源中,太陽光發電受到顯著重視,日本、德國等競相推動發展。一九九九年進入這個市場的台灣廠商,其太陽電池、電池模組的產量也迅速發展,如茂迪、昱晶都名列全球前十大廠商。但二○○○年後才開始發展的中國大陸廠商,發展更快速,無錫尚德在二○○六年的產能就超越茂迪,全中國大陸廠商的產能在二○○九年就超越德國,成為世界第一名。
中國大陸太陽光電設備產量早就發展出完整的「紅色供應鏈」及品牌,「超日趕德」,估計在二○一七年已有全球七十%的市場。但台灣的太陽光電設備製造卻在二○○九全球金融海嘯後成為「四大慘業」之首,退出市場。為何兩岸發展太陽光電設備,同時歷經金融海嘯,但之後的發展卻有天壤之別?我們認為政府推動政策、產業發展結構,是最重要的原因。
檢視兩岸太陽光發電產業的發展,台灣的茂迪早於中國大陸的天威英利,在二○○○年第一個十年的發展中,幾乎都一樣集中在中游的太陽電池和模組,也以出口為導向,國內消費極少,兩岸同樣具有原料、市場受制於人的困境。在政府政策方面,台灣政府雖推出零星補助,但力道不強,台廠多半自力更生。中國大陸則在二○○六年通過《再生能源法》開始推動綠能,省縣市政府大舉透過財政、金融補貼太陽光發電產業,促成相關產業快速發展,據有全球五成以上市場,相對壓縮台廠空間。
中國大陸政府也適時推出、擴大躉購電費(FIT)政策,擴大內需市場,飛速成為全球太陽光能裝置第一的國家,有利於能源自主,二來使整併後的大陸光電產業獲得重生機會,重新補足資本,趁機向上下游發展垂直整合,發展品牌,更加鞏固產業鏈中的地位。相對的,台灣政府雖在二○○九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二○一○年推動FIT,二○一二年提出《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等政策。但因補貼有限,國內市場需求不足,無法產生規模經濟、資本不足,無法垂宜整合,只能成為中國大陸廠商的「補胎」代工廠。
二○一六年後,台廠開始新一連的整併,政府國發基金也將投入協助,並宣示推動提升國內市場需求。但台廠產能高於國內需求,受制於國際市場的波動,卻沒有陸廠因規模經而有的議價能力,極易週期性地陷入困境。我們期待台灣三大廠商合併能有一番新的發展。【臺灣公論報】(林文斌博士/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