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消防設備師公會理事長嚴順福,目前也是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從事消防系統相關業務多年的他,對於近日發生的錢櫃大火及過去造成重大傷亡的火警事故,認為消防系統再完善,還是要遵照SOP操作,否則水火無情,類似的悲劇還是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嚴順福原本學的是工業管理,因為看到公共安全會是未來的趨勢,於是很早就跨進這個領域,並開設阜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二○○○年考上消防設備師,兩年後再考上消防設備士。他說,規模比較大的工廠,負責管理機電設備及消防的廠務就必須擁有消防設備士以上的資格。
嚴順福表示,目前從事建築物消防系統相關工程的分成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兩種,依消防法規定,消防設備師負責設計、監造、裝置或檢修,消防設備士僅能負責裝置或檢修部分,兩者有一定的分工。
過去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資格的正式考試,只要是念工科的就可報考,但近年在專業分工的要求下,不少大學紛紛成立消防相關科系,因此證照考試開始限定報考資格。比如南台灣就有崑山科技大學及吳鳳技術學院有學士相關科系及課程,高雄科技大學則設有碩專班,可見消防專業意識逐漸抬頭,其他學校也開設學程,非常受到學生歡迎,就業也有一定的保障。
他感慨地說,台灣的消防安全都是用人命換來的,原本消防是隸屬於警察體系之下,一九九五年台灣發生好幾場重大火警,其中最有名的是台中的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一共奪走六十四條生命。隔年消防署正式成立,建築物安全的專業分工也受到重視,才開始舉辦消防設備師與消防設備士的考試。
一開始因為相關人才的短缺,一九九八年頒行暫行人員須知,擴大開放建築、機電、土木等八大技師受訓十六小時,就可以取得消防設備暫行人員執照,當時總共發出七千多張執照。但需知其中附帶規定在合格消防設備師滿五百、設備士滿五千的翌年六月,所有暫行人員即取消資格,也就是所謂的「落日條款」。
不過,嚴順福指出,防設備師滿五百、設備士滿五千的門檻早在幾年前就達到了,原本便宜行事下產生的暫行人員卻不願放棄執照,透過各種管道關說陳情,讓主政的消防署也投鼠忌器,不敢斷然依法行政,目前採取的是讓暫行人員自然淘汰的方式,但也嚴重影響消防安全專業分工的落實。
試想,如果建築、機電、土木等八大技師又兼消防設備人員執照,不是等同於球員兼裁判?自己參與建造的建築物,再由自己來設計監造消防系統,中間缺乏真正專業人員的監督,發生問題誰要負責?
嚴順福表示,既然政府要走專業分工,就應該嚴格執行相關法令,而且實際上也有這樣的需求,更要經過專業的檢核,很多暫行人員不願參加消防設備師與消防設備士的正式考試取得合法資格,反而以自己領有多少年暫行人員執照爭取可以就地合法,不但明顯違法兼不合理,也枉顧消防安全專業,為公安埋下潛在的危機。
他進一步指出,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的考試從一九九六年就開始舉行,但一直沒有管理法令,造成專技人員目前「有權無責」 ,也就是說建築物消防安全的核准在地方主管機關,專技人員不需要負擔負任,造成便宜行事的後遺症,目前就是沒有這樣的管理機制,希望有關單位能完備相關法令,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臺灣公論報記者崔家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