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勞動部勿再散播「假消息」,誣指「勞保基金即將用罄」,造成勞工蜂擁請領「老年一次給付」,而失去「老年年金」的保障。我國勞保基金餘額的真實情況,乃為如下:
一、單純從民國一00年年底觀之,勞保基金餘額四五一,九八五,九八五千元,到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底止時,其金額則為八三一,一七八,三八七千元。亦即,在不到十年間,勞保基金餘額便增加了三七九,一九二,四0二千元。且這是年年均有餘額下,才有如此多的勞保基金餘額。
二、問題是,何謂「勞保基金餘額」,依勞保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乃指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之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亦即,勞保基金餘額是指每年度收入減支出後,亦即「吃剩用剩」的金額。既然「吃剩用剩」尚且有如此多的金額,勞保基金何來用罄之說?
三、我國勞保每年的應計收入,以民國一0九年為例,約四0八0億元,而勞保給付支出在「一次給付」方面,約為一六八一億元,在「年金給付」方面,則約為二八八0億元,二項支出合計約為四五六一億元。亦即,收入減支出,約不足四百餘億元。對於本項不足,自民國一0妻年開始,政府開始有每年二百億元至四百億元不等的挹注!亦即,在政府的關切下,勞保基金每年的不足,於當年度乃至於下年度,已予以「填補」(請詳:預算法第六十八條)。準此,勞保基金之餘額,勞保基金在「隨收隨付」有餘額,再輔以政府的補助下,何來用罄之可能?
四、何況,勞保基金依勞保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四款規定,勞保基金可投資運用,以求收益。如眾周知,勞保基金等之運用,近來迭有佳績,雖然勞保海內外各種投資運用之細部結果,政府雖未曾公布,但由勞保基金餘額,鉅量增加,勞保基金之投資運用,實多所貢獻,否則不可能增加那麼多餘額。既如此,又何來勞保基金用罄之憂?
五、媒體屢載二0二六年左右,勞保基金將用罄云云,如由前述每年勞保收支不足額,概以四百億元來計算時,勞保基金餘額至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底止之餘額約為八三一一億元,二者相除之商數約為廿點七八。亦即,要用完勞保基金餘額,採單純計算,也要廿點七八年。果如此,又何生二0二六年用罄之說?
六、坊間尚稱勞保「潛藏債務」超過十兆元。問題是,何謂「潛藏債務」?勞保若有債務就是在勞保各項的法定支出,然勞保的各項支出,在「隨收隨付」制下,已於每日每月每年,依當事人申請,逐筆給付完竣!就以最大筆之「老年年金給付」言之,亦是依上開支付方式,逐日逐月逐年支付完竣。我國並不需以「老年給付準備金(提存)」方式,來處理老年給付問題。準此,我國何來「潛藏債務」之說?
七、末者,坊間亦謂我國將成「高齡化社會」云云,「高齡化社會」是社會問題,不是「勞動力問題」。蓋,所謂「勞動力」僅是指十五歲至六十歲之人民而已,人口兩端之變化,並不影響勞動力,自民國一00年以來,我國勞動力均維持在一千一百萬人以上。進而,我國人口結構不管再怎麼變化,我國的「高齡及失能人口」,依勞動統計月報對全國人口結構之分析顯示,從以往迄今,乃至於未來,在自然生生滅滅的過程中,亦大約在十二%(約二百五十萬人)。其中與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相關之人口比率,亦同樣約在十五%(約一百六十萬人)左右。準此,以「高齡化社會」之說詞,來將勞保財務危機化的說法,實屬可議!
綜上,期待勞動部及各方人員,立即停止以訛傳訛,應用心於更重要的國事!!例如:以「勞動基金」之整體,來推動勞工財產的形成。至少,不要陷害膽小的勞工,使其老後喪失勞保年金的保障!!!
( 鄧學良/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