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7月12日,恆春東門近郊,圓山仔墓仔埔附近的「出火」地帶,由屏東縣長潘孟安主持盛大的「出火公園暨生活體驗觀光區計畫」動土儀式。潘孟安縣長大言不慚說道:出火景觀區為特殊觀光景點,但因處於軍方、內政部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地方政府(恆春鎮公所)三處之間,長期無人管理而形成管理死角,讓原本特殊的地質景觀區變樣。縣府為維護特殊觀光資源,已協調劃出國家公園,更於去年與國防部完成土地撥用,並依發展觀光條例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劃設為風景特定區。
潘孟安強調,在四年協調的過程中一波三折,「感謝立委周春米協調」,感謝國防部協助撥用土地,也感謝墾管處尊重縣府意見。
「出火公園暨生活體驗觀光地區計畫」總工程經費1億500萬元,本工程除公廁、停車場服務設施改善外,並在區內增加不同的區塊,包含服務中心、斯卡羅歷史展區、伴手禮商店區、生態密林區、出火地質廣場及水舞區,再以人行步道串連,預計在112年8月底完工。未來將委外經營,預估一年有逾7萬遊客造訪,11年後回收成本。
這段有關出火的報導是新聞、歷史與地理的災難事件,先說歷史。
恆春鎮長盧玉棟從墾管處奪回出火經管權
事情不是這樣的。民國104年12月7日,歷史上發生珍珠港事件的同一天,這是值得恆春人記得與恆春歷史記載的一天,因為這一天,恆春鎮長盧玉棟在「國軍」支援下,發動珍珠港突襲,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墾管處」)收回「出火風景區」。這是恆春半島不斷割地讓土之後,第一起收復淪陷區,開啟了恆春「光復河山,收復失土」的大業。出火,成了恆春半島掙脫墾丁國家公園的第一塊敲門磚。
原任恆春鎮民代表的盧玉棟,於前兩屆鎮長選舉中意外擊敗潘孟安一手扶持的勁敵,民進黨的林亞相,於民國103年12月25日就任恆春鎮長。
在選前,盧玉棟是反墾丁國家公園的大將,主張並堅持將墾丁國家公園趕出恆春半島。所以,上任後就跟墾管處談判,收回CNN所列舉全球觀賞落日最佳景點的關山經營權,由恆春鎮公所以公共造產的方式經營,成為恆春鎮公所的金雞母,開創了不小的財源與就業機會。
一年後,嚐到甜頭的盧玉棟再接再厲,直接找到擁有出火的軍方──三軍聯訓基地,要從墾管處搶親,爭取出火的承租權來經營。三軍聯訓基地長年在恆春不停的軍演,把大後方變成戰火不停的最前線,招致在地民眾與地方政府不停的抗議,所以,對於恆春鎮公所所提的要求,軍方不敢說不,只能全力配合,而且,出火地區有出火地質,又不在演習區,無償租給誰都一樣。
104年12月7日,盧玉棟鎮長在恆春鎮公所,率同公所人員包括建設課長王崇信等人,與三軍聯訓基地參謀主任胡九良、軍備局專員、墾管處遊憩服務課長蔡豐富與恆春警察分局,三方面對面協調,作成結論:墾管處無償租用的出火停車場(上方)、出火景觀區(下方)與土地所有的軍方辦理解除合約,改由鎮公所無償承租新約,實施管用合一。
這齣「劃出國家公園」的大戲,盧玉棟鎮長演出上半場,更關鍵的是下半場。
墾管處長劉培東示範劃出國家公園的說詞
當時的墾管處長劉培東面臨「守土不力、痛失江山」的失職,面子掛不住,反守為攻,於105年7月11日對媒體自圓其說稱:出火係地下天然氣冒出地面的景象,在台灣各地如關子嶺與燕巢泥火山等地都有,且沒有特殊生態體系,學者專家評估非屬「珍貴稀有」,墾丁國家公園以生態保育為主,不必將出火畫入特別景觀區,因此,「主動提案劃出」。
劉培東這段要面子不要裡子,切割出火的關鍵性談話,提供了恆春半島劃出墾丁國家公園的最佳論述、最好的理由:恆春半島的沙灘包括南灣沙灘、大灣沙灘、小灣沙灘、船帆石沙灘以及白沙沙灘,在台灣各地都有,非屬「珍貴稀有」,除了沙島的貝殼沙灘屬「珍貴稀有」之外,其他都可以比照「出火案例」,全部劃出墾丁國家公園。
再者,墾丁國家公園以生態保育為主,若說南灣、大灣、小灣、船帆石、白沙都可以劃出國家公園,其他與生態更無關的各鄉村聚落,既無生態保育價值,又衍生與居民沒完沒了的糾紛與抗爭,更該及早劃出。
重要的是,屏東縣政府在相對應的墾丁國家公園之外成立縣級的「落山風風景區」,就是準備整合未劃入墾丁國家公園各景點,以及接收墾管處釋出的景點,系統性發展觀光,墾丁國家公園則逐步縮編為專為高雄壽山修法的「國家自然公園」,專心致力於它的生態保育,而創造雙贏。所以,出火,是恆春半島掙脫墾丁國家公園的第一塊敲門磚。
至於出火,可以利用其夜間野火的魅力,結合墾丁大街、鵝鑾鼻燈塔以及關山高山巖眺望恆春夜景,整合開發恆春的夜間旅遊活動,開創夜間經濟。出火,也可以在被冠上南岬之盟的歷史印記之後,成為屏東縣甚至台灣地區運動會點燃聖火的祭壇。
可惜的是,恆春鎮在取得出火的經營管理權後,因為出火不但沒有任何營收的價值,還要負擔環境管理與公廁使用維護的人力支出,甚至是一天到晚被指責管理不善的賠錢貨,乾脆撒手不管。而墾管處也在第四次通盤檢討將出火劃出國家公園,以致成為三不管,最後由屏東縣政府介入。
說起來,盧玉棟鎮長當初要是不那麼短視,在跟軍方取得出火後,好好管理,然後趁勝追擊,接續向軍方爭取BOT失敗淪為廢墟的鵝鑾鼻聯勤活動中心的經營權,使其起死回生,對外營業。苟或如此,能一舉取回關山、出火與鵝鑾鼻聯勤活動中心,盧玉棟鎮長的歷史地位將因此確立。
不要人工施作 火勢會順著施工軌跡到處亂竄
再來說更嚴重的地理與地質的災難事件。
出火的地底下蘊藏豐富的天然氣,這些天然氣從地底向上穿透岩層與地表泥土的間隙冒出,經點火後燃燒不熄,這種地質是珍貴且脆弱的,要讓這個地火永續冒出,最基本的保育之道,就是不要在出火的主體上有任何人工的施作,一旦在其上施工,出火就會順著施工軌跡,到處亂竄,跟你玩「軟土火大」的捉迷藏,最後「死給你看」。
出火本來不在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墾管處於85年第一次通盤檢討時,無償徵用出火。墾管處取得管理權後,為了防止遊客穿梭其上,就在出火帶上搭建高四、五十公分,方圓直徑十餘公尺水泥柵欄(圖1),這個多此一舉的人工水泥柵欄,不但完全發揮不了阻隔遊客的作用,反而嚴重破壞此一大自然生態。大興土木的結果,就是破壞了原有地質,被大肆挖掘再回填的部分,地質呈現相對鬆軟,久而久之,天然氣被自然導引從這排「被深掘的軟土」冒出,地火亦從原來在圍離之中央順著水泥柱延燒(圖2)。
後來,墾管處為了把出火口重新導入圍籬中央,運來一堆質量很重的「加壓石」,沿著圍籬堆砌,藉著石頭持續的壓力,壓實水泥柵欄的表土(圖3),迫使出火回到圍籬中央,但是,氣體與火勢的走向不是那麼容易控制的,「它自己會找出口」,就是哪邊鬆軟往哪邊去。「加壓石」的引導方式無效,甚至加壓石都被小火燒到爆裂。
墾管處總算於96年將「違章圍籬」拆除,本來拆除圍籬是小事一樁,小心翼翼拆掉違建就了事,未料墾管處竟大興土木,不僅拆掉圍籬,連附近周遭原本沒事的一大片步道一併刨除,然後重新鋪設步道。
拆除圍籬後,回復曠野原貌的出火,就是最原始的出火,也是最佳狀態的出火,排水順暢,火勢就從幾個出口冒出(圖4)。未料,97年9月墾管處又在出火外圍架上水泥樁綁鐵鍊式的圍籬(圖5),結果就是重複相同的問題,火勢依舊從施工後較鬆軟的水泥樁基座冒出(圖6)
經過這一連串的拆拆建建,獲得的結論就是,不要在出火的主體上有任何人工的施作。
縣府把自然生態拿來設計將導致滅火後果
從這個慘痛的經驗來檢視屏東縣政府「出火公園工程」的規劃案,一看就知這是建築師在冷氣房閉門造車一廂情願的設計,就跟當初恆春機場改建,設計單位就在台北的冷氣房內劃出正南北向的跑道,而從未到實地考察冬季落山風東北西南走向的側風威脅,以至於每當落山風颳起時,飛機就停飛,機場就停擺的慘劇。
屏東縣政府的設計方案,為了禁止遊客踏入核心區,在外圍一連作了兩道「護城河」的水槽。根據以往的經驗,這個設計會出現「走火」甚至「滅火」的後果:
第一,這麼一座龐然大物的載體壓在出火的上方,大面積且深刨的施工,定然造成大片的鬆軟土質,誘導地火離開核心區而四處亂竄。
第二,兩道水槽的水從何而來?又往何處去?為了供水穩定及換水,勢必又要增加排水溝,加大施工與環境的破壞。
第三,核心區被厚實的水泥牆圍堵,看不到有排水孔道,小雨還好,若遇滂沱大雨,核心區必然積水,恐澆熄出火。其次,則是積水會形成泥漿,順著出氣孔隙往下滲漏,逐漸堵死「氣管」,必然產生「滅火」的後果。
第四,如果核心區就是規劃中的水舞區,那就死得更快、更徹底,更不可原諒。
因此,興建「出火公園」的重點應該是,周邊的建設可以大興土木,想怎麼蓋就怎麼蓋,但是,核心區應該避免任何人為的建設,避免犯上「把自然生態拿來作設計」的天條大忌。
更深一層的思考是,萬一施工不當,造成出火熄火,一旦失去出火的號召,這些耗資上億的周邊設施,瞬間成為蚊子館。這個靠天吃飯,預計十一年可以回收投資的如意算盤,可能要再審慎評估。
如今,在還沒開工前最保險的做法,就是暫停施工,利用尖端的地質遙測儀器,重新檢視核心區的主體工程是否得當,探測天然氣的排氣孔道,是否經得起這些有違出火基本生態與物理法則的折騰?
保守的做法,應該是讓出火回歸到初始的曠野時代,不加任何人工的雕琢,周邊只須提供停車場、公共廁所與步道即可,至於要如何攔阻遊客進入出火核心區,就運用最新科技,劃定電子感應的圍籬,只要有人跨入禁區,就大聲鳴笛警告,並播出「您已進入管制區,請退出」的廣播,警告遊客不得越雷池一步,這比殺雞取卵的兩道護城河,更省事,更符合生態價值。
(記者/王精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