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 症
1、基本釋義:
癌症為機體內某一局部組織細胞過度增生,由各種刺激因素引起,分良性和惡性兩類。
2、區分良性和惡性:
良性腫瘤細胞分化成熟,生長慢,不轉移;惡性腫瘤(癌)細胞分化不成熟,生長快,常蔓延到附近組織或造成全身轉移。
不轉移,預後良好的爲良性腫瘤;易轉移,治療後會復發的爲惡性腫瘤(癌)。腫瘤種類:來源於不同組織的腫瘤。
3、通俗語言:
正常細胞轉化爲癌細胞的過程爲「癌變」或「惡變」。
癌變的原因和過程,至今尚不完全清楚。一般說來、人體正常細胞轉變爲癌細胞是個複雜的過程,這個時間是相當長的,通常要10年或數十年的時間,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大多數科學家認爲,細胞癌變是「基因突變」或「基因功能失調」的結果。在腫瘤研究中,發現人體細胞內天然就存在著一組能够引起細胞癌變的基因—「癌基因」。在正常情况下,癌基因對人體非但無害,而且對細胞的生長和分化均起著重要的作用。
因此癌基因儘管人人有之.但幷非人人都得癌。只有當正常細胞受到外界致癌因素的反復作用後.細胞內處於靜止狀態的癌基因就被激活,基因結構産生突變或基因表達失去控制,使細胞原有的正常生物學性狀發生改變,從而破壞了正常細胞代謝的動態平衡,於是癌細胞就産生了。